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渝办发[2004]35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长江三峡区域 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西部开发办)、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 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市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西部开发办) 市交委 市移民局 市水利局 (二○○四年十一月)
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联合编制下发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以长江三峡175米水位线我市所涉及的22个区县(自治县、市)为核心区,以我市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及湖北、湖南、贵州、四川省的有关区县为辐射区,对区域内旅游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形象定位、产品开发、线路规划、生态保护、区域分工与协作、库区旅游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为了保证规划任务和目标的按期完成和实现,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在《纲要》的基础上,按照以核心区中的15个区县(自治县、市)为重点,并兼顾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原则,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重庆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长江三峡是我市主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也是我市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竞争的拳头产品。改革开放20多年来,长江三峡旅游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推动三峡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6月大江截流、三峡蓄水发电的预期目标实现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加重视库区产业发展和移民就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实现库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旅游业是三峡库区最具发展基础、行业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特色产业。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稳定移民、致富移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库区旅游经济发展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机遇意识,按照《纲要》总体部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制约库区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旅游业尽快建成库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把握好库区旅游发展定位
三峡库区旅游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三峡品牌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立足“大三峡”,突出“新三峡”,抓住三峡移民、西部开发、中央领导关注库区产业发展等机遇,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发掘三峡特色文化,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打造“高峡平湖”精品,构建世界级黄金旅游带,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
我市库区旅游产品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轴贯通、两极辐射、三区联动、腹地延伸”的总体布局,“将长江三峡旅游建设成以新三峡为品牌,以自然生态观光和人文揽胜为基础,以休闲度假和民俗体验为主体,以科考探险和体育竞技为补充,融生态化、个性化和专题化为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是:2005年,三峡库区接待入境旅游者30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1.4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16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75亿元人民币,形成支柱产业格局。2007年,三峡库区接待入境旅游者38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1.8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00亿元人民币,逐步壮大支柱产业规模。2010年,三峡库区接待入境旅游者53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5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9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60亿元人民币。旅游业在库区产业发展中的支柱和龙头地位日渐巩固。
旅游就业的目标是:通过开发三峡库区旅游资源,为库区移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到2010年,重庆库区将新增移民就业岗位15万个。其中旅游住宿业和旅行社业新增移民就业岗位5万个,旅游带动餐饮、交通、商贸、文化娱乐、旅游商品等相关产业新增移民就业岗位10万个。
三、以产品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高峡平湖”世界级黄金旅游带
(一)加快旅游产品的提档升级和开发
1.做好规划,整合资源要素,形成多样化旅游产品体系。通过编制三峡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订库区各区县旅游发展规划、旅游相关部门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规划,进一步突出开发建设重点、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构建游船观光、休闲度假、库区移民、历史文化、自然生态、都市体验、红色之旅、节庆会展、科考探秘等九类旅游产品,深度挖掘产品内涵,不断完善多样化旅游产品体系。
2.加速三峡沿线传统景区(点)的提档升级。进一步改造和完善巫山小三峡、奉节白帝城、云阳张飞庙、忠县石宝寨、丰都名山和涪陵白鹤梁等长江三峡传统景区(点)内的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条件,增强景区(点)的可进入性和接待能力,加速景区(点)景观和配套项目的提档升级。
3.精心打造一批旅游新景区。精心打造巫峡十二峰、赤甲山-瞿塘峡、红池坝、天坑地缝、雪宝山、云阳移民博物苑、青龙瀑布、万州三峡移民文化村、雪玉洞、仙女山、长寿湖等新景区。
4.着力推出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推出两条长江三峡黄金水道精品旅游线:重庆主城-涪陵-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三峡大坝-宜昌,万州-云阳-奉节-巫山-三峡大坝-宜昌。加快推出两条腹地陆路旅游线:重庆主城-垫江-梁平-万州-开县-巫溪-巫山-三峡大坝-宜昌(北线);万州-利川-恩施-宜昌(南线)。同时,对“魅力重庆一日游”以及“乌江画廊”、“渝西走廊”等特色旅游线路也要加大开发建设力度,适时推出。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体系
1.旅游码头建设。合理布局适应不同类型游船停泊的码头、干流和支流引航设施、航道救助设施及服务体系。重点抓好涪陵、丰都名山、忠县石宝寨、万州、云阳张飞庙、石柱西沱古镇、奉节白帝城、巫峡青石等旅游码头建设。完善码头上下客船及船岸衔接等配套设施,改善码头公厕条件。增设长江新航标,确保游船昼夜航行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公路建设。加快重庆-长沙、重庆-贵阳、重庆-昆明、万州-宜昌等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形成与周边省市和知名景区的快速通道。同时,重点抓好《纲要》中涉及重庆库区的奉节-巫溪(-神龙架大九湖-木鱼镇)、巫山-大昌-巫溪、开县-雪宝山-红池坝-巫溪、奉节-新民-五马-兴隆-白杨坪、石柱-西沱、涪陵-丰都-石柱-忠县、石柱-彭水等7条跨区县旅游公路建设。加快主干公路至主要景区的旅游公路建设;提高主要景区之间旅游环线道路等级和可进入性。
3.游船建设。要加快对现有的三峡游轮特别是国内游船的升级换代。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豪华游轮、普通游船、快速游船、会务游船、小型观光游船等,推动游船旅游从单一的观光旅游逐步向观光、度假、休闲、会议、修学等多样化的旅游形态转变,把长江三峡旅游真正建设成世界内河游船旅游精品。
4.铁路建设。充分发挥铁路运输安全、经济、运力大的优势。加快万宜、渝怀铁路建设;抓紧做好南涪、涪万铁路的前期工作;力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将安康至张家界旅游铁路纳入国家“十一五”重大项目规划。尽快形成横跨东西、贯穿南北的铁路交通体系。
5.空港建设。按照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构建三峡旅游中心地体系的要求,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成为国家一级航空口岸,增开和扩大我市与主要客源城市的国际、国内航线,并争取早日实现与北美通航。充分发挥万州机场作为库区旅游中心机场的作用。加快推进黔江舟白机场建设。抓紧做好三峡腹地支线机场及水上飞机、直升飞机旅游的前期论证。
6.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体系。完善库区各旅游城镇和主要旅游景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停车场、旅游标识、厕所等设施设备。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增建一批酒店、度假村、美食街、购物区等旅游接待服务配套设施。
(三)加强旅游商品产、销体系建设
1.加强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充分利用库区的山区优势、林区优势和湖区优势,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土特产品和反映三峡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等,如竹帘画、黄杨木梳、古生物化石、三峡石等。扶持和建立一批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集团化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完善旅游商品销售与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库区景区(点)、旅游城镇的旅游商品销售和购物服务体系。有条件的旅游城镇要建立专业化的旅游商品购物一条街;有接待能力的旅游景区(点)要配套建设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旅游商品购物场所。
(四)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1.强化整体宣传促销,塑造长江三峡旅游整体形象。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和各旅游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三峡库区旅游宣传网站和营销系统,立体宣传、整体促销,全力塑造“壮丽三峡,魅力重庆”的整体形象。把整体形象宣传和产品促销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启动一部影视、一首歌、一张碟、一本书、一张图的“五个一”工程,务求宣传促销的实效。
2.细分客源市场,突出旅游宣传促销的针对性。入境旅游市场,应以东亚、东南亚、港澳台等洲内旅游市场为先导,以欧美和澳洲等洲际旅游市场为主体,其他国家和地区旅游市场为补充;国内旅游市场,应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海地区为重点,各省区首府城市及主要的沿海城市为主体,其他地区市场为补充;市内旅游市场,应以重庆主城区为主体,其他地区市场为补充。在搞好景区线路推介的同时,做好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3.办节办会,扩大三峡旅游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认同度。继续办好“中国重庆三峡国际旅游节”,以及巫山“神女文化艺术节”、丰都“神曲之乡旅游文化节”、武隆“国际山地越野挑战赛”等库区系列会展节赛活动,以节聚客,以节兴旅。增强会展节赛的国际性和游客参与度,提高活动的实效。努力塑造长江三峡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扩大三峡旅游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认同度。
(五)加强三峡特色文化旅游建设
要积极挖掘抢救、保护整理沿江文物、历史文化遗址和传统民间文化资源。加强长江三峡文化长廊建设,并与旅游开发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开发建设巫山龙骨坡古人类遗址、大宁河古栈道和悬棺、神女庙文博公园、涪陵白鹤梁水文题刻等。进一步发掘、整理历代文化名人在三峡地区的游踪墨痕,加快建设一批以展示诗词文赋为主要内容的,集文化观光与休闲游乐于一体的文化庭苑。充分展示长江三峡的古老文明,让游客体味领略长江三峡历史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厚重内涵。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严格实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划。2005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总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加强水面漂浮物及船舶垃圾治理。在巫山、奉节、万州、丰都、涪陵等重要旅游码头建设船泊污水、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沿岸垃圾治理,完善垃圾转运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沿江滩岸堆放和向水域倾倒垃圾。
2.加快实施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规划。严格保护沿江自然地形地貌,结合沿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落带治理工程,以退耕还林和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加速推进库岸两侧600米工程区范围的造林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环湖绿色生态景观带。做好水位上升后成湖地带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期工作,为“高峡平湖”旅游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七)加强区域合作
1.全面实施渝鄂“1+3”旅游经济合作协议。依托大三峡,积极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交通贯通、旅游共同发展。加强两省市旅游经济协作发展的组织领导、旅游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旅游产品的联合宣传促销,相互开放旅游市场,加强三峡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和综合管理,共建大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共创长江三峡国际旅游品牌。
2.全面启动与长江三峡库区有密切关系的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渝鄂陕科考探秘金三角、渝湘黔民族风情金三角的跨区域合作,加快推出重庆-江津-遵义-赤水-广安的红色旅游连线。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
(一)创新体制,实施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战略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峡库区旅游发展的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三峡库区旅游发展重大问题。成立“重庆三峡库区旅游协会分会”,增强企业主动抑制无序竞争、协调经营、整体宣传促销等方面的行业自律功能。库区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地方实际,在政府的主导下,加快建立有利于旅游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发展格局。
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三权分离”和景区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属地化的“三化机制”进程,加快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二)多元化投入,市场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编制高质量的投资开发规划,策划优质、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建立和完善库区旅游项目库。力争每年做到“两个一批”(即开工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储备一批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大旅游项目),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到三峡库区开发旅游。
2.用好用活并增加旅游结构调整资金。用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激励社会资金投资库区旅游。旅游结构调整资金要加大对库区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库区各区县政府也应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增加对旅游业发展的导向性投入,共同推动库区旅游业的发展。
3.整合库区资金资源,加大对三峡库区旅游业的扶持。通过争取国债、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口支援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乡村公路、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专项资金的安排,要尽可能与旅游景区开发相结合,壮大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实力,增加对三峡库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点)配套设施项目的投入。
(三)实施扶持和促进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1.实施扶持三峡库区旅游发展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三峡库区的移民安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库区旅游企业创汇比照出口创汇奖励办法实行奖励。旅游车辆、船舶可实行淡季报停,报停期间免收有关规费。旅游企业与生产企业水、电、气同价。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库区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的建设用地需求。
2.实施优惠三峡库区移民就业的政策。加强对库区劳动力的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在三峡库区各风景区和旅游景点,优先安排移民在旅游及餐饮、交通、商贸、住宿、服务等相关行业创业或就业。鼓励移民从事旅游业。
3.实施兼顾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旅游业要用足用好用活旅游相关产业和行业政策,做好旅游开发与关联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资金上的衔接;同时,交通、林业、水利、农业、环保、文化、城建、市政、国土、移民等相关部门的建设,也应该尽可能兼顾库区旅游业的发展。
(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1.加强旅游全行业的资质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诚信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继续搞好“优秀旅游城区”、“A级景区”的创建、“星级饭店”的评定等;坚持并完善“最佳导游”、“诚信旅行社”等评选机制;建立执业信誉档案,完善信誉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风建设,引导行业自律。
2.加强三峡库区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修订《重庆市旅游条例》,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把三峡库区旅游管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三峡库区旅游市场秩序。
(五)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引入
1.坚持当地培训与区外引进、院校培养与在岗培养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着力抓好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引入,以提高旅游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政能力、企业管理者经营管理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要加强库区移民的旅游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库区移民能够在旅游行业中就业。
2.培育旅游人才市场,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在旅游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人才的合理流动。积极扶持旅游人才网站建设,实现与全国、全市旅游人才信息网的互通。
(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通知精神,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负责对三峡库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主题词:旅游 三峡 发展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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