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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根据开县府发〔2005〕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开县邮政局新城生产生活用房工程新城建筑工程的“一费制”收费进行了认证。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或查阅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页:www.kxxzfw.gov.cn)。如有异义,我委将进一步核实。如调查属实,我委将另行认证。此公示时间为:5月9日—5月16日,联系人:廖元安 联系电话:52289116
| 序号 |
单位 |
工程名称 |
项目性质 |
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 |
抵扣建筑面积(㎡) |
新增建筑面积(㎡) |
拟执行征收标准(元/㎡) |
| 1 |
开县邮政局 |
新城生产生活用房 |
移民迁建 |
14857 |
4027.75 |
10829.25 |
120、117 |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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