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按照总行“开发性金融覆盖到县”的战略决策,提出了“通过五种模式、实现六项覆盖、推动八项前移”的工作思路,并将我县确定为八项业务职能前移的两个试点县之一。“八项前移”指业务推动前移、资金筹集前移、风险控制前移、项目开发评审前移、项目审批前移、贷款管理和回收前移、稽核审计监察前移、后台保障前移。
我县正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完善机构建设,落实责任。通过整合融资平台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明确责任等方法,促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职能。通过制定《合作办工作规则》、《项目开发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风险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信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与计委、经委及相关部门配合,围绕“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五种模式”、“六项覆盖”、“八项前移”工作在我县已全面展开。(文/王辉 信息来源:金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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