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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煤炭费用缴讫专用证制度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1日 来源:开县公众信息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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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底,全县共销售煤炭费用缴讫专用证203万吨,回收煤炭费用缴讫专用证154万吨,回收率达到75.9%(其中2005年1—11月共销售煤炭费用缴讫专用证118万吨,回收煤炭费用缴讫专用证85万吨,回收率达到72%)。至目前,已征收国、地“两税”近6100万元;县经委已征收安全服务费465.7万元,县工商局可征收工商管理费162.4万元,县国土房管局可征收资源补偿费203万元,规费共计831.1万元,既壮大了县级财税实力,又为煤矿安全投入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2004年6月以来,全县合法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已逾4000万元,大大优化了煤炭安全生产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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