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阶段 |
服务项目 |
申报材料 |
办事程序 |
承诺时间(工作日) |
收费依据、标准 |
| 一 |
申请规划、立项、用地 |
1.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2.用地申请2份。(正式公文原件)3.选址申请1份。(正式公文原件)4.选址申请表1份。(原件)5.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6.资金证明2份。(财政或银行等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7.环境保护申报表3份。(原件)8.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相关项目)1份。 |
1.业主持前项“申报材料”交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选址定点会未开之前为预接件)2.接件窗口为项目业主出具材料签收单,并等待通知:现场选址。3.选址定点会召开后,为业主出具“承诺通知书”。4.建设地点确定后,业主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测地形图、作规划设计方案(或方案设计)。 |
5 |
无 |
| 二 |
规划方案审查 |
1.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可研报告批文7份。2.1:500数字化地形图一式8份及光盘。3.规划设计方案或方案设计(含A3图幅效果图及光盘)3套。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审表3份。5.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其《技术评估报告》1份。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其评估报告1份。7.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份。8.申请表1份。9.土地补偿批文或超规模用地批文2份。10.地质灾害危害性区域审验表1份。11.地籍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份。12.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各1份。1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市级审批项目)1份。14. 土地出让金缴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5.《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 |
1.项目业主将前项“申报材料”送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2.接件窗口与牵头部门联系,进行联合办公或会议审查。3.审查结束后,接件窗口通知业主取回规划设计方案,进入初步设计。 |
5 |
无 |
| 三 |
初步设计审查 |
1.项目批复文件1份。2.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及说明书)5套。3.环保设施初步设计文本及图纸1份。4.环保设施评估意见1份。5.申请表1份(消防)。6.方案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7.《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 |
1.项目业主将前项“申报材料”送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2. 接件窗口与牵头部门联系,进行联合办公或会议审查。3.审查结束后,接件窗口通知业主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核减面积,按“一费制”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绿色通行证.4.取回初步设计,进入施工图设计。 |
5 |
开县府发[2004]31号“一费制”标准 |
| 四 |
施工图设计审查 |
1.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图纸及说明)5套、地勘资料1套.2.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申请表3份。4.环境保护设施初设审查意见1份。5.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文本及图纸1份。6.申报表1份(消防)。7.环保设施建设合同1份。8.环保设施评估意见1份。9.环评审批意见1份。10.填报《防雷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1份。11.项目防雷工程初设方案1份。12.有关防雷、避(消)雷器的技术参数及安装使用说明书1份。13.项目批复文件1份。14.《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15.初步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1份。 |
1.项目业主将前项“申报材料”送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2. 接件窗口与牵头部门联系,进行联合办公或会议审查。3. 审查结束后,接件窗口通知业主取回施工图设计。 |
5 |
无 |
| 五 |
施工报建与招投标备案 |
1.项目批复文件1份。2.工程规划许可证4份。(复印件)3.资金证明1份。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1份。5.招标人、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各1份。6.招投标情况报告1份。 |
1. 项目业主将前项“申报材料”送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2.接件窗口将材料送承办科室。3.施工报建与招投标备案后,由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
1 |
无 |
| 六 |
施工许可 |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份。2.工程承发包合同3份。3.施工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技术工人证书原件1套。4.建筑企业安全等级信誉证书1份。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1套。6.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5份。7.施工图2套。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9.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意见1份。10.监理单位资质证明1份。11.监理人员资格证书1份。12.监理合同1份。 |
1. 项目业主将前项“申报材料”送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窗口。2. 项目业主在取得本阶段全部手续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质量、安全、建筑渣土准运手续、施工许可证;由相关责任单位签发放线通知单;放线责任单位实地放线,验线责任单位验线。3.项目业主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
3 |
无 |
| 七 |
工程竣工验收 |
1.年度计划。2.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3.全套竣工图5份。(环保设施竣工图1份)4.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证书1份。5.商品房住宅还须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6.建设项目预验收环保报审表3份。7.环保设施竣工图和隐蔽资料1份(含水、气、渣、噪)。8.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1份。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1份。10.《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检测表》1份。11.各类消防系统设计安装情况1份。1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1份。13.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资料1份。14.消防产品资料及合格证1份。15.《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1份。16.《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1份。 |
1. 行政服务中心收到项目业主验收申请后,转牵头部门组织建委、计委、国土房管、环保、气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工程验收会进行一次性验收。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办理相关手续。2.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向建城建档案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
3 |
对“一费制”收费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