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委员会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 10001119 |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0]29号、重庆物价、财政渝财综[2001]241号 | 暂收工本费30元/本 |
| 煤炭经营许可证 | 煤炭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 10001002 |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0]29号、重庆物价、财政渝财综[2001]241号 | 180元/证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委员会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社会力量办学 | 社会办量学许可证工本费 | 07001105 | 渝价[2001]534号 | 10元/证 |
| 社会力量办学 | 社会办量学建档费 | 07001105 | 渝价[2001]534号 | 20元/专业.次 |
| 申办幼儿园(班) | 幼儿园办园登记证 | 07001121 | 渝价[2001]534号 | 10元/证 |
| 申办幼儿园(班) | 幼儿园 等级审核费(含等级证书费)(属县经以上) | 07001121 | 渝价[2001]534号 | 100元/园 |
| 申办幼儿园(班) | 县以下乡村和城镇街道幼儿园 等级证书费 | 07001121 | 渝价[2001]534号 | 10元/园 |
| 义务教育收费 | 义务教育阶段杂费 | |||
| 义务教育收费 | 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农民免收) | |||
| 学校收费 | 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 | |||
| 学校收费 | 高等学校收费 | |||
| 学校收费 |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 | |||
| 学校收费 | 学校住宿收费 | |||
| 学校收费 | 普通高中学费 | |||
| 学校收费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 | |||
| 学校收费 |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 | |||
| 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指学历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 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指学历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 |||
|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 |||
| 专业证书班招生考务建档费 | 专业证书班招生考务建档费 | |||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收费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收费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收费一览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申办机动车驾驶证 | 申办机动车驾驶证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驾驶证6元;
学习证2.5元;
登记费2元;
IC卡20元;
报名考试费3元;
汽车场地考试5元;
其他机动车场地考试3元;
汽车道路考试10元;
其他机动车道路考试4元;
表格0.50元/张、
驾驶员(学科)培训费每人每期200元 |
| 驾驶证年审 | 驾驶证年审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定期审验:10元/人/次
交通管理表格:0.5元/张
逾期三个月以内审验20元/人/次、
逾期三个月以上审验30元/人/次。 |
| 更换驾驶证 | 更换驾驶证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3]433 | 驾驶证6元、
登记费2元、
表格0.50元/张 |
| 遗失补办驾驶证 | 遗失补办驾驶证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驾驶证6元、
补办登记费10元、
表格0.50元/张 |
| 驾驶证转籍(转入) | 驾驶证转籍(转入)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3]433 | 报名考试费3元、
汽车场地考试5元、
其他机动车场地考试3元、
汽车道路考试10元、
其他机动车道路考试4元、
驾驶证6元、
登记费2元、
IC卡20元 |
| 驾驶证转籍(转出)或异动 | 驾驶证转籍(转出)或异动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3]433 | 表格0.50元/张、
登记费10元、
转籍登记费2元 |
| 驾驶证注销 | 驾驶证注销_驾驶员管理费 | 08002123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表格0.50元/张 |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注册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汽车牌95元/副、
农用车50元/副、
摩托车牌70元/副、
登记10元/次、
检测50元/次、
不按规定时间登记50元/次 |
| 机动车过户登记 | 机动车过户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证10元/本 |
| 机动车年检 | 机动车年检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汽车、农用车检测费50元/次、
摩托车检测费30元/次、
人工检测费12元/次、
超期年检费3月内30元、3月以上70元 |
| 机动车转出登记 | 机动车转出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
| 机动车转入登记 | 机动车转入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机动车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证10元/本、
审查费20元/次
擅自改型:车主100元/次、承改者100元/次 |
| 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 抵押/解除抵押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公安部转国家计委财政部通知、公交管[2001]181号 | 登记100元/次 |
| 机动车注销登记 | 机动车注销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
| 补领机动车号牌 | 补领机动车号牌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汽车190元/副、
农用车100元/次、
摩托车140元/副 |
|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登记10元/次、
证10元/本 |
|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_证书工本费 | 08002122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补登记证书10元/本 |
| 特大交通事故 | 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 | 08002125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全责1000元、
主责700元、
同责500元、
次责300元 |
| 重大交通事故 |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费 | 08002125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号 | 全责800元、
主责600元、
同责400元、
次责200元 |
| 道路排障 | 道路清障费 | 08002138 |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72辆 | 小型车100元、
大型车200元、
排量2.5L以上高级轿车400元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收养登记 | 收养登记_登记费 | 05009119 | 渝价[2001]180号 | 工本费10元/证
调查费220元/
申请手续费20元 |
| 社团登记 | 社团变更登记费 | 05009118 | 渝价[2001]180号 | 变更登记费40元 |
| 社团变更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 05009144 | 渝价[2001]180号 | 登记费100元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费 | 05009144 | 渝价[2001]180号 | 变更登记40元 |
| 结婚登记 | 结婚登记_婚姻登记费 | 05009117 | 渝价[2001]180号 | 精装本9元╱对;简装本2元/对 |
| 离婚登记 | 离婚登记_婚姻登记费 | 05009117 | 渝价[2001]180号 | 9元╱对 |
| 夫妻关系证明书 | 夫妻关系证明书_婚姻登记费 | 05009117 | 渝价[2001]180号 | 9元╱对 |
|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_婚姻登记费 | 05009117 | 渝价[2001]180号 | 9元╱对 |
| 重庆市敬老优待证 | 敬老优待证工本费 | 05009144 | 渝价[2001]180号 | 3元╱本 |
| 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 | 殡葬服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 05009123 | 渝价[2001]180号 | 10元╱本 |
| 解除收养登记 | 解除关系登记费 | 05009119 | 渝价[2001]180号 | 解除关系登记费100元 |
| 民政福利事业单位收费 | 民政福利事业单位收费 | 05009127 | ||
| 殡葬事业发展费 | 殡葬事业发展费 | 05009128 | ||
| 外流人员收费 | 外流人员收费 | 05009122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委员会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施工许可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13001104 | 渝价[2002]120号 开价[2002]29号 | 建安工作量的1.4‰ |
| 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 | 绿化赔偿费 | 13001110 | 市政府令[1998]14号《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规定》、渝价(200)75号 | 按有关文件收取 |
| 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 | 13001112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渝价(200)75号 | 按所占用面积的2—5倍偿还绿地、由建设单位完善偿还绿地的划拨、征用手续、或按占用面积2000—5000元/ m2缴纳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 |
| 集中绿化建设 | 集中绿化建设费 | 13001111 | 市政府令[1998]14号《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规定》、渝价(200)75号 | 按1000元/ m2收取 |
| 建委行政事业收费 | 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费 | |||
| 建委行政事业收费 | 垃圾处置费 | |||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超面积收费 | 超面积收费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照费 | 13001139 | 渝府发[2001]23号、开府发[2001]63号 | 按预算投资额<1000万元、按2‰(费率)核算收取、预算投资额>1000万元、按1.8‰(费率)核算收取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城市建设配套费 | 13001109 | 市政府令第85号、渝价[2001]345号、开县府发[2002]38号、[2003]30号;开价[2001]字第91号 | 按
①县城规划区:65.00元∕m2;占地移民:38.00元∕m2;
②部、市级小城镇规划区:45.00元∕m2;
③其他建镇规划区:40.00元∕m2。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超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照费 | 13001139 | 渝府发[2001]23号、开府发[2001]63号 | 按预算投资额<1000万元、按2‰(费率)核算收取、预算投资额>1000万元、按1.8‰(费率)核算收取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超面积城市建设配套费 | 13001109 | 市政府令第85号、渝价[2001]345号、开县府发[2002]38号、[2003]30号;开价[2001]字第91号 | 按
①县城规划区:65.00元∕m2;占地移民:38.00元∕m2;
②部、市级小城镇规划区:45.00元∕m2;
③其他建镇规划区:40.00元∕m2。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委员会窗口(2)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户外广告、灯饰设置 | 户外广告场地占用费 | 13001116 | 渝价[2001]339号、 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最高不超过该项广告收入的15%。 |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城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_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 13001117 | 渝价[2001]339号、渝价[1998]437号所附渝市政局[1998]158号和渝市政委管委[2001]2号(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按有关文件收费 |
| 向城市排水设施接沟 | 向城市排水设施接沟_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 13001117 | 渝价[1998]437号所附渝市政局[1998]158号;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339号(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沟损失赔偿费280.00元/处/
现场技术鉴定费100.00元/次 |
| 向城市排水设施接沟 | 向城市排水设施接沟_下水道接沟许可证工本费 | 13001119 | 渝价[1998]437号所附渝市政局[1998]158号; 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339号(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下水道接沟许可证工本费10.00元/证 |
| 占用非主干道临时设置摊点、亭、棚 | 城市占道费 | 13001115 | 渝价[2001]339号、 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按主干道:0.3元/ m2.日、
非主干道:0.2元/ m2.日; |
| 占用非主干道临时设置停车场(站) | 停车楼(场)证照工本费 | 13001118 | 渝价[2001]339号、 开价[2001]字第91号文已贯彻 | 10元/证 |
| 占用非主干道临时设置摊点、亭、棚 |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 渝价[2001]339号、 开价[2001]字第91号 | 面积*0.5元/平方米·月*月数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行政区收运管费 | 公路运输管理费(农民免收) | 10004110 | 渝价(2000)386、开价(2001)140号 | 31座以上140元/月车;
21座到30座/月座;
11座至20座5元/月座;
10座(含)80元/月车;
1吨以上2吨以下40元/月车;
1吨以下25元月车;
人力客运三轮车1元/月车 |
| 水路运输许可 | 水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收工本费50.00元/证 |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收工本费50.00元/证 |
| 水路运输许可 | 航船营运证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收工本费50.00元/证 |
| 船舶检验发证 | 船舶检查验证书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60.00元/证 |
| 内河船员考试发证 | 船员考试证书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等级职务不同价格不同 |
| 船舶所有权登记 | 船舶所有权登记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所有权登记费200.00元/艘 |
| 船舶所有权登记 | 船舶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所有权证书工本费20.00元/本。每净吨加收1元 |
| 船舶抵押登记 | 船舶抵押登记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按抵押总金额0.5‰计收 |
| 船舶租赁登记 | 船舶租赁登记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按租赁租金额每次1‰计收 |
| 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 | 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按100.00元/航 |
| 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 船舶登记项目变更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按50.00元/次收取 |
| 船舶更名或更船籍船籍港 | 船舶更名或更船籍港登记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按100.00元/艘 |
| 船舶国籍登记 | 船舶国籍证书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2]386号 | 按正本(大本)100.00元/本;
正本(小本)50.00元/本;
副本(大本)25.00元/本;
副本(小本)12.50元/本 |
| 船舶签证管理 | 船舶航行签证簿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按39.00元/套 |
| 船舶安全检查 |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按50.00元/本 |
| 船舶最低安全配备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按500.00元/本 |
| 水下施工许可 | 水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 10004116 | 渝价(2000)386号 | 按100.00元/本 |
| 新购车辆入籍 | 公路养路费(收取临时养路费) | 10004106 | 渝府发(2000)51号 | 按收费许可证上的标准收取 |
|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道等设施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道等设施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特种机具通行公路检费200元/公里 |
| 超限车辆 | 超限车辆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在公路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标志 | 在公路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标志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 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_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 10004109 | 渝价[2000]386号 渝价[2000]559号 | 按收费许可证 |
| “收费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 | “收费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 | 10004064 | ||
| 内河航道养护费 | 内河航道养护费 | 10004067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领购财政票据 | 普通收费票据工本费 | 12002210 | 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1]598号 | 2.5元/本 |
| 领购财政票据 | 专用收费票据工本费 | 12002210 | 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1]598号 | 印制费+运杂费/印制总数量×[1-损耗率] |
| 收费票据工本费 | 收费票据工本费 |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证书费 | 12002120 | 开价[2002] 49号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证
IC卡:20元/卡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 | 12002122 |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IC卡 | 12002110 | 开价[2002] 49号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申领《收费许可证》 | 申领《收费许可证》_收费许可费 | 09004136 | 渝财综[2000]71号文(渝价[2001]31号文转发) | 正本、副本每证各30元;铝合金框架每个20元(自愿购买) |
| 《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 | 《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_收费许可费 | 09004136 | 渝财综[2000]71号文件(渝价[2001]31号文转发) | 正本、副本每证各30元 |
|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收费(非司法鉴定部分) |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收费(非司法鉴定部分) | 09004138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 05002108 | 渝价[2001]241号 | 1、高级职务280元/人;
2、中级职务120元/人;
3、初级职务60元/人。(由市人事局批准的各级各部门的评委会委托部门(单位)收取费用、每年一次。) |
| 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 | 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费 | 05002102 | 渝价[2001]236号 | 每科40元/科 |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 | 05002102 | 渝价[2001]241号 | 8元/本 |
| 工人技术等级评定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评定收费 | 05002107 | 渝价[2001]241号 | 1、高级工60元/人;
2、中级工40元/人;
3、初级工20元/人 |
|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 | 报名考务费 | 渝价[2004]293号 | 40元/科/人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执业资格报名考务费 | 渝价[2004]346号 | 40元/科/人 | |
| 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 农业(畜牧、兽医)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 | 50元/科 | ||
| 人事局行政收费事项 | 人事争议仲裁费 | |||
| 人事局行政收费事项 | 专业技术聘任证书工本费 | |||
| 人事局行政收费事项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费 | |||
| 人事局行政收费事项 |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 | |||
| 人事聘用合同鉴证 | 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工本费 | 渝府发[2003]37号 | 2.1元/份 | |
| 人事聘用合同鉴证 | 变更合同鉴证 | 渝府发[2003]37号 | 0.7元/份 | |
| 社会福利机构护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 渝价[2004]292号 | 40元/科/人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_初始登记费 | 05003111 | 市物价局、财政局[2000] 593号(开价[2000]99号已贯彻) | 300元/件
(公告费照实收,现暂收100元) |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费 | 05003111 | 市物价局、财政局[2000] 593号(开价[2000]99号已贯彻) | 150元/件
(公告费照实收,现暂收100元) |
|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_代收公告费 | 05003111 | 市物价局、财政局[2000] 593号(开价[2000]99号已贯彻) | 公告费照实收,现暂收100元 |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_代收公告费 | 05003111 | 市物价局、财政局[2000] 593号(开价[2000]99号已贯彻) | 公告费照实收,现暂收100元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劳动能力鉴定审批 | 初次鉴定(确认)费 | 09003120 | 渝价[2004]315号 | 200元/案例,委托鉴定按此标准执行 |
| 劳动争议仲裁审批 | 劳动争议仲裁费 | 09003121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受理费3人以下的20元;4—9人的30元;10以下的50元。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预付金额视案件而定。 |
| 劳动合同鉴证 | 劳动合同鉴证费 | 09003121 | 渝价[2002]120号文件 | 签订合同2.1元/份;变更合同0.7元/份 |
| 办理失业证登记 | 失业证就业主卡工本费 | 09003132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5元/证 |
| 外来人员就业证 | 外来人员就业证_失业证就业主卡工本费 | 09003132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5元/证 |
| 外出人员就业卡登记 | 外出人员就业卡登记_失业证就业主卡工本费 | 09003132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2元/证 |
| 职业技能鉴定备案(初、中级职称) | 职业技能鉴定费(初、中级职称) | 09003139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按渝价[2001]626号文件计收 |
| 职业技能鉴定备案(高级职称) | 职业技能鉴定费(高级职称) | 09003139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按渝价[2001]626号文件计收 |
| 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备案 | 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工本费 | 09003124 | 渝价[2001]626号文件 | 5.5元/证 |
| 劳动能力鉴定审批 | 最终鉴定费 | 09003120 | 渝价[2004]315号 | 750元/案例 |
| 劳动能力鉴定审批 | 检查费 | 09003120 | 渝价[2004]315号 | 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 |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09003139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
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国有土地临时建设用地 | 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 土地管理费2元/m2; |
| 国有土地临时建设用地 | 土地复垦费 | 05010134 |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A类区7元/m2、B类区5元/m2。 |
| 占地移民户自建用地 | 土地出让金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71.00元/m2 |
| 占地移民户自建用地 | 建设用地许可证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5元/本 |
| 占地移民户自建用地 | 占地移民户自建用地_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2元/m2 |
| 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 | 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 | 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
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
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10元/证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名称变更登记 | 名称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10元/证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补办遗失土地证书的登记 | 补办遗失土地证书的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每证10元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 | 土地抵押登记费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土地抵押登记费按低押担保价值0.1%收取、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10元/证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采矿权登记(非煤矿山国务院规定矿种) | 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登记费_采矿权使用费 | 05010148 |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渝价[2001]359号 | 0.5平方公里以下500元/平方公里;
0.5—1平方公里800元/平方公里;
1平方公里以上1000元/平方公里(按年缴纳)。 |
| 采矿权登记(非煤矿山国务院规定矿种) | 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登记费_采矿登记费 | 05010148 |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渝价[2001]359号 | 大型矿山500元/户、中型矿山300元/户、小型矿山200元/户。 |
| 勘查许可证 | 勘查登记费 | 05010148 |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渝价[2001]359号 | 一二类勘查项目100元、其它地质勘察项目50元、变更登记50元。 |
| 地质成果资料 | 地质成果资料有偿使用费 | 05010144 |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渝价[2001]346号 | 1:5万地质图及说明书分别为300元、800元;
1:20万地质图及说明书资料费分别为:500元、300元、700元。查阅费分别为3元、7元;
复制资料费分别为4元、2元。 |
| 改建房屋 | 改建房屋_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城镇居民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改建房屋0.5元/平方米。 |
| 改建房屋 | 改建房屋_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新建、改建农房、收建设用地证书费、每证5元。 |
| 集体土地临时建设用地 | 集体土地临时建设用地_征(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的2%收取 |
| 集体土地临时建设用地 | 集体土地临时建设用地_耕地复垦费 | 05010134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1999)137号文件规定收取。A类区7元/平方米、B类区5元/平方米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按征地总费用的2.8%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划拨用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2元/平方米(限于以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项目)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耕地开垦费 | 05010132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1999)137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农转非人员统筹安置费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2000元/亩 |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
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10元/证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用途变更登记 | 用途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 一般存量房买卖 | 一般存量房买卖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和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国土房管发(2001)81号文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8元/证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按征地总费用的2.8%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划拨用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2元/平方米(限以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项目)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7元/平方米(限于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用地项目)、移民迁建用地原规模部分按市政府规定暂缓解缴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耕地开垦费 | 05010132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1999)137号文件规定收取。移民迁建用地原规模部分按市政府规定暂缓解缴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农转非人员统筹安置费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2000元/亩 |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8元/证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 耕地闲置费 | 耕地闲置费 | 05010098 | ||
| 外商投资场地使用费 | 外商投资场地使用费 | 05010138 | ||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05010149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征(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划拨国有土地(用地面积)2元/m2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建设用地许可证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国家建设用地8元/证、个人5元/证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开垦费 | 05010132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A类区 17元/m2、B类区10元/m2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复垦费 | 05010134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7元/m2;5元/m2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公开拍卖除外)_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 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证书工本费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10元/证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一般存量房买卖 | 一般存量房买卖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一般存量房买卖 | 一般存量房买卖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征(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新建(迁建、扩建)房屋占用未利用土地0.5元/平方米;占用耕地的、 10个特困乡(红园、满月、梓桐、关面、白泉、关坪、岩水、天白、五通乡)1.00元/平方米、汉丰、郭家、温泉、临江、长沙、赵家镇建制规划区内2.00元/平方米、其余地区1.80元/平方米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新建、改建农房、收建设用地证书费、每证5元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耕地复垦费 | 05010134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1999)137号文件规定收取。A类区7元/平方米、B类区5元/平方米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 | 农房新建(迁建、扩建)用地_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征(土)地管理费 | 05010129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新建(迁建、扩建)房屋占用未利用土地0.5元/平方米;占用耕地的、 10个特困乡(红园、满月、梓桐、关面、白泉、关坪、岩水、天白、五通乡)1.00元/平方米、汉丰、郭家、温泉、临江、长沙、赵家镇建制规划区内2.00元/平方米、其余地区1.80元/平方米。城镇居民使用国有土地改建房屋0.5元/平方米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农民免收) | 0501013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新建、改建农房、收建设用地证书费、每证5元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耕地复垦费 | 05010134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1999)137号文件规定收取。A类区7元/平方米、B类区5元/平方米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 | 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补办手续_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按开县人民政府开府发(2001)76号文件规定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住宅)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和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国土房管发(2001)81号文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和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国土房管发(2001)81号文收取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土地_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0501013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7元/平方米(限于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用地项目) |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一般存量房买卖 | 一般存量房买卖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一般存量房买卖 | 一般存量房买卖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 | 拆迁购回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分割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 | 土地房屋权属更名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破损换证 |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破损换证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 遗失补证 | 遗失补证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 | 10元/证 | |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 | 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 | 征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_国有土地出让金(门市) | 05010150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1]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县物价局、开县财政局关于摘转贯彻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的土地、矿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价[2002]17号;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出让和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 个人:①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②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单位: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
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补办遗失土地证书的登记 | 补办遗失土地证书的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司法裁决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
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出让金(工业用地) | 05010150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土地更正登记 | 土地更正登记_土地登记费(超面积) | 05010131 | 开价[200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0]76号、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和的通知 |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③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④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或结构改建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更正登记 | 更正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更正登记 | 更正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更正登记 | 更正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更正登记 | 更正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 | 房屋权属设定登记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建造成本收1‰ | |
| 商品房现房买卖 | 商品房现房买卖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商品房现房买卖 | 商品房现房买卖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商品房现房买卖 | 商品房现房买卖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商品房现房买卖 | 商品房现房买卖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商品房现房买卖 | 商品房现房买卖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7号文件执行 | |
| 赠与权属登记 | 赠与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赠与权属登记 | 赠与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赠与权属登记 | 赠与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赠与权属登记 | 赠与权属登记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1% | |
| 赠与权属登记 | 赠与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8号文件执行 | |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1% | |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 土地房屋继承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8号文件执行 | |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 | 房屋交换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 | 10元/证 | |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 | 土地交换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_非住宅总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收1% | |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 |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投资人退股等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2% | |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1% | |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 | 房改售房后换购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1% | |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 | 裁决或以房抵债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_土地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00元/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元/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20元/宗地(500平方米以内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7元/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 | |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_证书工本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10元/证 | |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_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80元/套 | |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_非住宅登记费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房屋价值1% | |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 | 离婚分割权属登记_土地出让金 | 开价[2002]17号;开府发[2001]76号;开价[2002]07号;开价[2002]77号 | 按开府发[2001]76号文件执行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农机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水土流失防治费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11008112 | ||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费(对农民免收) | 11008138 | 渝价〔2001〕359号 | 工本费10元/本 |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证照费 | 11008145 | 渝价〔2001〕359号 | 10元/证 |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河道采砂许可证工本费 | 11008137 | 渝价〔2001〕359号 | 15元/证 |
| 新办驾驶证许可 | 新办驾驶证许可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驾驶证工本费7元/证、
2、学习证1.5元/证、
3、报名考试3元/次、
4、场地考试3元/次、
5、道路教育费4元/次、
6、登记费2元/次、未按规定登记10元/次、
7、审验费8元/次 |
| 换办驾驶证 | 换办驾驶证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驾驶证工本费7元/证、
2、驾驶员登记费2元/证、未按规定登记10元/证、
3、报名考试费3元/次、
4、场地考试费3元/次、
5、道路教育费4元/次 |
| 年审驾驶证 | 年审驾驶证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定期审验8元/证、
2、超期3月内10元/证、
3、超期三月及以上20元/证 |
| 驾驶员入籍、转籍、变更、登记 | 驾驶员入籍、转籍、变更、登记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按规定办理的2元/证、
2、未按规定办理10元/证 |
| 补办驾驶证 | 补办驾驶证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驾驶证工本费7元/证、
2、未按规定补办登记费10元/证 |
| 教练员证 驾驶员IC卡 | 教练员证、驾驶员IC卡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教练员工本费1.5元/证;
2、IC卡卡费20元/证 |
| 拖拉机入籍(户) | 拖拉机入籍(户)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号牌40元/副、
2、入籍登记费10元/次、未按规定入籍的50元/次、
3、行驶执照10元/证、
4、检审费10元/次、
5、按规定改造审查费20元/次、擅自改造者对车主和承改者每个总成各收费100元/次 |
| 拖拉机异动(过户) | 拖拉机异动(过户)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行驶执照费10元/证、
2、异动登记费10元/证、未按规定异动登记50元次/证、
3、异动检验费10元/证 |
| 拖拉机转籍 | 拖拉机转籍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转籍登记费10元/次、未按规定时间转籍的50元/次、
2、转籍检验费10元/次、
3、行驶执照费10元/证、
4、号牌费(铝合金硬质)40元/副(转进)、
5、临时号牌费(纸质)5元/张(转出) |
| 换号牌 | 换号牌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号牌费25元/副(不反光)40元/副(反光)、
2、行驶执照费10元/证、
3、检验费10元/次 |
| 补号牌 | 补号牌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按原标准收取:40元/副(反光号牌)25元/副(不反光号牌) |
| 申办临时、试车、教练号牌 | 申办临时、试车、教练号牌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号 | 1、新办临时号牌(纸质)5元/张、
2、补办临时号牌5元/张、
3、试车号牌300元年/副(租用)、
4、教练号牌3元月/副 |
| 拖拉机年审 | 拖拉机年审_农机监理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 | 1、按期年检费10元/台、
2、逾期未满3月的补检费30元/台、
3、逾期3月以上(含3月的)70元/台 |
| 补办行驶证 | 行驶执照工本费 | 11008125 | 渝价〔2001〕360号 开价〔2001〕字第72 | 10元/证 |
| 河道采砂许可证(换证)机械采砂 | 河道采砂许可证(换证)机械采砂工本费 | 11008137 | 渝价〔2001〕359号 | 15元/证 |
| 河道采砂许可证(换证)人工采砂 | 河道采砂许可证(换证)人工采砂工本费 | 11008137 | 渝价〔2001〕359号 | 15元/证 |
| 取水许可证(换证) | 取水许可证(换证)费(对农民免收) | 11008138 | 渝价〔2001〕359号 | 工本费10元/本 |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水土流失防治费 | 水土流失防治费(农民免收) | 11008112 | ||
|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 11008127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办公室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 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费 | 11006166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渝价(2001)4号文件 | 1、农民高级技师120元/人(市级收);
2、农民技师60元/人;
3、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术员30元/人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渔业船舶及产品检验许可 |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产品检验费 | 11006144 | 计价[2000]559号、开价[2001]56号 | (1)按“渔业船舶及产品检验收费标准”执行(2)总长12米以下渔民自用捕捞鱼船按收费标准的90%收取 |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费 | 11006132 | 开价[2001]56号 | 5元/每证 |
| 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 | 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审核评定费和年度签转费 | 11006140 | 开价[2001]56号 | 特种水产:250元/证;
签转:40元/年亩;普通水产:200元/证;
签转:20年/年亩 |
| 国内植物检疫证书许可 | 国内植物检疫证照工本费(已取消) | 11006133 | 开价[2001]56号 | 1元/证 |
| 农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农作物委托检测费 | |||
| 农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土壤肥料测试费 | |||
| 农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
| 农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商业委员会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成品油、化危品经营许可证 | 成品油、化危品经营许可证_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费 | 12006104 | 开府办[2002]42号 | 正副本均为30元 |
| 液化石油气、化危品经营许可证 | 液化石油气、化危品经营许可证_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费 | 12006104 | 开府办[2002]42号 | 正副本均为30元 |
| 易制毒化学品、化危品经营登记证 | 易制毒化学品、化危品经营登记证_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费 | 12006104 | 开府办[2002]42号 | 正副本均为30元 |
| 化学油漆类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化学油漆类化学品经营许可证_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费 | 12006104 | 开府办[2002]42号 | 正副本均为30元 |
| 酒类经营许可 | 酒类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 12006105 | 渝价(2001)186号 | 生产、批发、零售均为10元/证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音像制品经销许可证 | 音像制品经销、放映许可证工本费 | 06005105 | 渝价[2001]字第338号 开价[2001]字第73号 | 10.00元/证 |
| 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 卫星传送境内节目许可证工本费 | 06005108 | 渝价[2001]字第338号 开价[2001]字第73号 | 10.00元/证 |
|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演出许可证费 | 06005111 | 渝价[2001]字第340号 开价[2001]字第100号 | 10.00元/证 |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工本费 | 06005113 | 渝价[2001]字第340号 开价[2001]字第100号 | 10.00元/证 |
| 印刷经营(其他印刷、打印、复印、专门从事名片印刷)许可证 | 印刷经营(其他印刷)许可证工本费 | 06005115 | 渝价[2001]字第340号 开价[2001]字第100号 | 10.00元/证 |
|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 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 06005105 | 渝价[2001]字第340号 开价[2001]字第100号 | 10.00元/证 |
| 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工本费 | 06005108 | 渝价[2001]字第338号 开价[2001]字第73号 | 10.00元/证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乡村医生考试及注册 | 乡村医生考试报名费 | 渝价[2004]277号 | 10元/人 | |
| 乡村医生考试及注册 | 乡村医生考试费 | 渝价[2004]277号 | 60元/人(每科30元,共两科) | |
| 乡村医生考试及注册 | 乡村医生注册证书工本费 | 渝价[2004]277号 | 5元/证 | |
| 食品卫生许可证 | 食品卫生许可证_卫生许可证费 | 06007122 | 渝价[2000]474号 | 每证工本费10元、审验费20元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_卫生许可证费 | 06007122 | 渝价[2000]474号 | 每证工本费10元、审验费20元 |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_卫生许可证费 | 06007122 | 渝价[2000]474号 | 每证工本费10元、审验费30元 |
| 食品广告证明 | 消毒药械及化妆品审批费(广告审查费) | 06007136 | 渝价[2000]474号 | 每种100元 |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 06007131 | 渝价[2003]253号 | 报名费每人10元、
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20元、
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 |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收费 | 06007125 | 渝价[2003]253号 | 每人80元 |
| 执业医师注册 | 执业医师注册费 | 06007131 | 渝价[2003]253号 | 每人25元 |
| 执业护士注册 | 护士注册费 | 06007123 | 渝价[2001]242号 | 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4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 06007124 | 渝价[2002]258号(开价[2002]72号文已贯彻) | 每证10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工本费 | 06007124 | 渝价[2002]258号(开价[2002]72号文已贯彻) | 每证5元 |
| 新资源食品申请 | 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 渝价[2000]474号 | 每种100元 | |
| 消毒药械审批 | 消毒药械及化妆品审批费 | 06007136 | 渝价[2000]474号 | 每种400元 |
| 化妆品审批 | 化妆品审批_消毒药械及化妆品审批费 | 06007136 | 渝价[2000]474号 | 每种400元 |
| 各类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质量检验费 | 06007140 | 渝价[2000]474号 | 按收费项目明细表执行 |
| 卫生局行政事业收费 | 疫情处理费 | |||
| 卫生局行政事业收费 | 卫生监测费 | |||
| 卫生局行政事业收费 | 预防接种劳务费 | |||
| 卫生局行政事业收费 |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 |||
| 医师资格证书费 | 医师资格证书费 | 06007151 | ||
| 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 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 06007127 | ||
| 《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 06007126 | 渝价[2002]258号(开价[2002]72号文已贯彻 | 每证3.5元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建议书批准后) | 环评监测服务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 13002133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环保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发[2002]771号) | 1、房建项目:23744元(最低标准)、29680元(最高标准);
2、其他项目按渝价发[2002]771号计征 |
|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 排污费 | 13002137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9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 | 房建项目排污费:22.76元/m2(按物料衡算方法计征);其他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附件《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计征 |
|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 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费(按监测征收排污费的项目) | 13002133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9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 | 房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费(按物料衡算方法计征的项目除外):1728.00元;其他项目按渝价[2002]771号计征 |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颁发相关许可证件的前置条件) | 竣工验收监测服务费 | 13002133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环保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发[2002]771号) | 房建项目:17088元(最低标准)、21360元(最高标准);
其他项目按渝价[2002]771号文执行 |
| 核定排污费征收数额 | 核定排污费征收_排污费 | 13002137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9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
| 调查环境违法案件和污染事故 | 事故调查费 | 13002133 | 按实际开支收取 | |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临时许可证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临时许可证工本费 | 13002137 | 代重庆市局收许可证工本费100元/证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收费一览
| 审批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编号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林权证 | 林权证工本费 | 11002104 | 渝价[2002]161号 | 本数;每本收1.5元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森林植物检疫费 |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林业保护建设费 |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林地补偿费 |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林权勘测费 | |||
| 林业局行政事业收费 | 绿化费 | |||
| 林木采伐(自用材) | 林木采伐(自用材)_育林基金 | 渝财预外(97)118号文件 | 第一次销价的25% | |
| 林木采伐(商品材) | 林木采伐(商品材)_育林基金 | 渝财预外(97)118号文件 | 第一次销价的25% | |
| 林地征占用(其他林地2公顷以上) | 林地征占用(其他林地2公顷以上)_植被恢复费 | 11002109 | 渝价[2001]185号文件 | 1、有林地2-4元/米3 ;
2、特种用途林4-6元/米3;
3、其他林地1-2元/米3。 |
| 林地征占用(临时占用其他林地2公顷以下) | 林地征占用(其他林地2公顷以下)_植被恢复费 | 11002109 | 渝价[2001]185号文件 | 1、有林地2-4元/米3 ;
2、特种用途林4-6元/米3;
3、其他林地1-2元/米3。 |
|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 11002105 | 渝价[2001]185号 | 见附表 |
| 木材运输证 | 木材运输证_林业保护建设费 | 11002101 | 市物、市财、渝价[2001]185号 | 5元/立方米 |
| 木材运输证 | 木材运输证工本费 | 11002103 | 市物、市财、渝价[2001]185号 | 本数;每本收1.5元 |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收费一览